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全面推進高質量發展,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臺了《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福建省完善 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閩發改能源綜函〔2023〕150 號)。
《意見》提出,鼓勵城鄉建筑綠色用能。全面提高城鄉建筑節能水平,執行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提升建筑節能標準。持續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推進和支持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廣綠色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降低建設過程能耗水平。加強新建建筑節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勵執行高于國家和本省的建筑節能標準,鼓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大力發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
鼓勵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優先支持農村地區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以及沼氣發電等生物質能發電接入電網。鼓勵在農村適宜地區開發光伏發電,分批重點推進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項目建設,因地制宜建設漁光互補等光伏綜合利用項目,推動縣域能源轉型。積極探索統一規劃、分散布局、農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投資經營模式。大力支持農村電網建設,組織電網企業對農村電網進行改造升級。創新農村電網技術、運行管理機制和電力交易方式,支持新能源電力就近交易,為農村公益性和生活用能以及鄉村振興相關產業提供低成本綠色能源。
大力發展節能綠色產業。落實綠色產業指導目錄,重點推進建設一批高效節能電機、發光二極管(LED)、新能源汽車、太陽能利用產業、環境污染治理裝備等綠色產業基地。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培育發展節能綠色產業領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打造一批大型綠色產業集團。
培育新能源領域高新制造業企業。持續做大做強新能源領域龍頭骨干企業。堅持標桿引領與面上推廣相結合、傳統產業綠色升級與新興產業培育相結合、弘揚“工匠精神”與提升質量品質相結合,圍繞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發展目標,通過示范引領、政策扶持和精準服務,培育一批新能源領域科技小巨人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以及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推動相關領域企業的高質量發展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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